湖南师范大学2008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是国家 “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属于全国重点批次录取的本科院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位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 —— 湖南省省会长沙市,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学校现有24个学院(含独立学院树达学院和设在俄罗斯喀山大学的孔子学院),3个教学部,本科和研究生专业覆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等11个学科门类。学校拥有5个“十一五”国家重点学科、7个“十一五”“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和18个“十一五”省级重点学科、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4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4个专业硕士学位点、71个本科专业2008年我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市招收艺术类四年制本科新生。
一、 专业简介
音乐学专业 、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专业、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专业:略
服饰艺术表演专业:四年制本科。培养能系统掌握服装表演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较强的服装舞台编导能力和组织能力;系统掌握舞蹈、播音主持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较强的舞台编导和主持能力的人才。能在高等院校、影视媒体、大型服装企业及公司从事专业教学、服装设计与表演、编导、模特经纪、播音主持、高等文秘、公关等工作。主要开设:形体训练、服装表演、舞蹈编导、音乐、演讲与口才、服装设计、服装工艺、立体裁剪、美容化妆、市场营销、计算机基础及服装CAD、CORELDRAW、PHOTOSHOP等设计软件、时装画等课程。本专业拥有设计艺术学硕士点。(报考条件:男1.80米、女1.70米以上)(工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略
二、 招生计划
(根据报名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术科考试考点及时间安排 见后湖南师范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考点设置一览表。
四、报名及考试
1、 报名:
A、凡报考我校的艺术类省外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条件,报名时备齐身份证和当地艺术专业准考证。
B、考生不能函报和跨省报名。
C、音乐类、播音主持、服饰艺术表演专业仅招收文科考生,美术类专业除规定省份可以文理兼招外,不招理科考生。
2、考试: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且取得专业合格证,方可报考我校。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同时取得专业联考成绩合格证,考生也应参加该专业联考。文化考试按考生所在省招生办文件规定执行。
3、术科考试内容
音乐类专业
略
美术类专业
略
服饰艺术表演专业
1、形体测量与摄像上镜
2、T台表演(泳装和生活装)和展示
3、个人才艺展示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略
五、合格证发放
我校将按规定发放术科考试合格证,并在合格证上注明考生所在省的招生人数及考生的专业排名。邮寄地址为考生报名时指定的地址,同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六、录取
在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并报考我校志愿的考生中,将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按百分比转换,按专业占60%,文化占40%计算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新生入校三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费标准 严格按湖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
八、其他
1、考生报考期间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2、咨询电话 音乐学院:0731-8631079 美术学院0731-8838500
新闻传播学院:0731-8873048 工学院0731-8873053
招生办:0731-8872412 0731-8872168
3、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hunnu.edu.cn
省外艺术类专业考试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