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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工业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本主题由 bugatti 于 2008-7-24 08:48 移动

大连工业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大连工业大学(原大连轻工业学院)座落于时尚、靓丽的海滨城市大连。学校创建于1958年,原隶属于国家轻工业部,1998年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辽宁省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是东北地区唯一一所以轻工、食品、纺织和艺术设计为特色的高等学校。2007316日,学校更名为大连工业大学。

经过49年的建设,几代人自强不息、励精图治,办学规模逐渐扩大,办学实力逐步增强,特别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学校取得了长足进步,已成为东北地区面向现代消费产业的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研发中心。学校遵循"学科为本、质量为上、创新为先、特色为重"的办学理念,形成了以工为主,以轻工、食品、纺织和艺术设计为特色,工、文、管、理、经五大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格局。

学校设有13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和1个独立学院(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有35个本科专业,3个省级重点学科,28个硕士点,6个工程领域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两次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学校还获得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3项;连续三年获得辽宁省政府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市级以上学术成果79项。有三个科研团队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学校创新团队。200512月,学校接受了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专家组的考察评估,获得优秀成绩。是原轻工业部直属本科院校中第一个获得优秀成绩的高校。200511月,学校成功启动与法国埃比塔克大学合作培养留学生项目,开创了中法高等教育交流史上的新篇章。目前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16000余人,研究生近800人,留学生50余人。  

学校已有二十多年艺术类专业的办学历史,现有艺术设计学院、服装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爱丁堡国际航空服务学院等4个二级学院和1个独立学院—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招收艺术类专业学生。学校现有艺术专业教师200余名,艺术专业在校生4000余人。

学校设有13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方向和6个艺术类专科专业,有设计艺术学、服装设计与工程、美术学等3个专业的硕士学位授予权,是东北地区唯一具有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是辽宁省重点建设的艺术类人才培养基地之一。学校的艺术设计和工业设计专业被列为国家管理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被列为辽宁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试点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艺术设计专业、电脑艺术设计专业被评为辽宁省省级示范专业,《服装立体设计》、《服装表演学》两门课程先后被评为辽宁省省级精品课,艺术设计生态教学团队被评为辽宁省教学团队,任戬教授被评为省级教学名师,钱晓农教授被评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荣获辽宁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称号,服装学院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在2006年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最新推出的中国大学本科教育分192个专业排行榜中,我校服装设计与工程和艺术设计两个专业同时被评为A+级,进入全国相同专业前5%的领先行列。

近年来,学校师生众多作品在国内外大赛中获得大奖,在许多重大工程项目的设计中中标,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国内外艺术设计大赛上,学生获奖600余项,2003年我校青年教师获第四届CCTV服装设计电视大赛唯一金奖;2005年,学校被中国模特艺术委员会、服装表演行业评为最具影响力TOP10高等院校之一;2007年,我校学生勇夺第十七届世界超级模特环球大赛中国区总决赛亚军和第31届亚洲发型化妆大赛总决赛“晚宴妆”项目冠军;学校还曾8次获得中国服装设计育人奖、10人次获得中国服装设计新人奖。育人奖、新人奖是服装院校、服装设计师的最高荣誉,也是我国目前唯一由中国纺织总会批准的服装设计国家级奖项。目前,我校是获奖次数最多的学校。2007年,学校成功入选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举办的中国国际时装周十周年“十大时装名校”。

学校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探索人才培养模式。十分重视教育教学质量,严把质量关;注重学生的能力、素质培养和个性发展。学校毕业生普遍具有基础理论扎实、业务素质高、上岗快、独立工作能力强的特点,受到了用人单位的好评。近年来,应届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2003年学校获得“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优秀单位”,2004年获得“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称号,2005年再次获得“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突出贡献奖”,2006年学校被确定为首批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

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大连工业大学正以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的精神,为建设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而努力奋斗!

欢迎报考大连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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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考 须 知

一、招生专业、层次及范围

1普通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具体招生专业为: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方向)

服装设计与工程(形象设计方向)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服装设计与工程 *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方向)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艺术设计(设计管理方向)

艺术设计(景观设计方向)

艺术设计(饰品设计方向)

工业设计

摄  影

雕  塑

数字媒体艺术

注:(1)标记*的专业只招收艺兼理考生,其它专业均招收艺兼文或艺兼理考生;

 22008年拟面向全国计划招生1000人,具体招生省份及分专业招生计划视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分布情况而定,由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

2、高职专科专业学制三年,具体招生专业为: 

二、 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无色盲、色弱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 专业考试与合格证

(一)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除外]的辽宁省考生,须参加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由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发放;

报考我校“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的辽宁省考生,须按规定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

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非辽宁省考生,须参加其所在地区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省级招生考试部门不组织艺术专业统考的省份除外),并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

(二)报考办法及注意事项

1、报考方式:考生参加专业考试的地点原则上由考生在我校所设考点中任选其一(如生源省或考点所在省招生考试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并需到考点面报;同一考生参加相同科目及内容的专业考试只允许选择我校所设的一个考点,如考生在同一年度参加我校两次以上(含两次)相同科目及内容的专业考试,则该考生考试作废,并取消其参加录取资格。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考生户口所在地区省级招生部门核发的2008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或高考报名资格证)复印件;

◎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无身份证者,请带户口本及复印件);

◎考生近期免冠同一底版彩色二寸照片或高考数码照片3张。

3、凡报考我校的考生须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并现场填写我校的《报名登记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要求字迹工整,并粘贴好照片。

4考生填写在《报名登记表》上的姓名必须与考生户口簿、身份证及高考报名时的姓名一致(不能使用同音异形字);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因考生本人填写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生报名时可以选定一个“主报专业”、一个“兼报专业”以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核发专业考试合格证时,按照考生成绩,依据考生报名时所选定的主、兼报专业的合格线确定核发合格证资格,主、兼报专业不合格者不核发合格证。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在录取时具备合格专业的录取资格。填写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若主、兼报专业均未被录取,可以有在其生源省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的机会。

6、考生在参加美术专业考试时需自备绘画工具。

7、摄影专业学生入学后须按教学要求自备学习所用摄影器材。

8、“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考生报名基础条件:男身高180cm以上,女身高167cm以上,五官端正,身材较好,体重适中,未婚。

9、“空中乘务(空中乘务方向)”、 “空中乘务(空中保安方向)”专业考生报名参考条件:

²       身高: 女生:163——172cm;男生: 175185cm

²       视力:每眼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无色盲、色弱;

²       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牙齿整洁;

²       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

²       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²       无明显内外八字步。

注:● 若考生未达到以上标准,不建议参加专业考试。

● 经面试入围的考生,学校提倡参加按空乘服务人员相关体检标准进行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建议报考该专业,否则,学校不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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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报名考试时间、地点

 考点设置

报名考试地点

地址

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哈尔滨

黑龙江东方学院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

045186655180

2008

12728

2008

129

北京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文体馆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甲四号

010-68706295

2008

221-22

2008

223

大连

大连工业大学

服装学院

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

041186323661

041186324896

2008

22324

2008

225

注:(1)根据 冀招委普[2007]46号文件《关于做好2008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河北籍的考生必须在石家庄考点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在其他考点参加测试的成绩无效。

   2)根据豫招办[2007]19号文件《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郑州考点只允许河南籍考生参加校考测试。

(四)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考试科目及内容

1)初试:形体考核(包括形体基本数据测量及体貌观测,考生需自备泳装,不得化妆和盘发。)

注:考生需自备7寸半身照片(非艺术照)一张,能反映个人形体条件的资料照片若干张,如有与专业相关的获奖证书,请将原件及复印件一并带来,在报名当天送交于我校教师。

2)复试: ①服装表演考查(考生自备高跟鞋及表演服装一套);

  ②特长展示(考生自备2分钟舞蹈或形体操表演,自备音乐VCD光盘,并将所用曲目录在开始位置)。

(五)考试成绩与合格证

根据专业课考试成绩,学校将于415日之前,给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发“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并通知专业课考试成绩,考生可持我校核发的“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不合格者不单独通知,但考生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络查询成绩。

考生“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须装入考生高考报考档案。

四、 录取

1、录取批次

我校艺术类本科、艺术类高职专科按各生源省份安排的录取批次参加录取。

2、录取原则

1)德、智、体全面考核;

2)我校艺术类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空中乘务(空中乘务方向)”、“空中乘务(空中保安方向)”专业除外]在辽宁省只录取参加辽宁省艺术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在辽宁省外原则上只录取参加考生所在地区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省级招生考试部门不组织艺术专业统考的省份除外)和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且成绩均合格的考生;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只录取参加考生所在地区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省级招生考试部门不组织艺术专业统考的省份除外)和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且成绩均合格的考生;

3)对文化课、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者优先录取;

4)文化课和艺术专业课考试任何一科成绩为零者均不予录取。

3、本科录取办法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除外]的辽宁省考生录取办法为:

各专业均制定艺术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由高至低录取。

2)报考我校“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的辽宁省考生,及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非辽宁省考生录取办法为:

各专业均制定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由高至低录取。

3)各专业综合分折算方法

①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方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艺术设计(景观设计方向)、雕塑、美术学专业:

综合分 = 专业课考试成绩×80% + 普通高考文化成绩×20% 

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设计管理方向)、工业设计、摄影等专业:

综合分 = 专业课考试成绩×60% + 普通高考文化成绩×40%

③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

综合分=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总成绩

注:该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数学基础,录取时还要制定数学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④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方向)、服装设计与工程(形象设计方向)、艺术设计(饰品设计方向)等专业:

综合分=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总成绩

⑤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

综合分 = 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课考试成绩

五、 学生待遇及管理

12008年招收的艺术类专业学生收取培养费标准按辽宁省物价局审定标准执行。

2、学生实行高额奖学金制度,奖学金分三个等级,享受面达40%

3、学生管理按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大连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4、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政策规定就业。

5、为保证新生质量,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将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并将报送考生所在单位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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