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是直属教育部的全国重点大学,坐落在南方名城广州。 1981 年经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1995 年通过“ 211 工程”部门预审,进入国家面向 21 世纪重点建设的大学行列; 1999 年底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优秀评估,成为全国第一批“本科教学优秀学校”;同年,经科技部、教育部批准,成立国家大学科技园; 2000 年,经批准成立研究生院; 2001 年,实行新一轮部省重点共建,学校进入国家高水平大学建设(“ 985 工程 ”)行列。经过 50 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华南理工大学成为立足华南,面向全国,以工见长,理工结合,管、经、文、法、艺术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成立于 2004 年 ,其前身为华南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艺术系。 2002 年开始面向全国招收音乐表演专业本科生, 2004 年招收音乐学硕士研究生,同年增设艺术设计学和舞蹈学两个本科专业并招收本科生, 2005 年艺术设计学获硕士学位授予权并于 2007 年开始招收首届硕士研究生。艺术学院现有音乐学系、器乐系、声乐系、舞蹈系、艺术设计系及华南理工大学艺术教育中心,有三个二级学科——音乐学、舞蹈学、艺术设计学。首任院长为文学(音乐学)博士 何平 教授。学院现有高级职称教师 16 人,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 30 人;在校本科生 981 人,西方音乐史、器乐表演、声乐表演、设计艺术学方向硕士研究生 22 人。附设有华南理工大学青年交响乐团、华南理工大学交响管乐团、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合唱团及青年舞蹈团。艺术学院还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客座 教授、兼职教授,
2005 年 12 月 28 日 ,享有国际盛誉的青年钢琴家郎朗被授予客座教授称号,成为华南理工大学历史上最年轻的客座教授。
艺术学院位于风景优美的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南校区,拥有独立的艺术学院大楼,配备有音乐厅,学术报告厅,管弦乐排练厅,舞蹈排练厅,合唱排练厅,多媒体音乐教室,数码钢琴教室,电脑设计室,天光画室,展览厅,拥有包括多套管弦乐器、组合多媒体录放音响、 100 台钢琴在内的配置齐全的其他教学设施。
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以新时期新的教育理念指导学科建设和发展,学生在学期间如专业课、文化课成绩达到学校规定要求,可在大学三年级后跨院系修读其他专业课程(“ 3 + 2 ” 模式),达到学位授予资格者可授予双学士学位,这使得学生就业前景十分广阔,毕业生可以在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文化事业单位、教育系统、文化宣传部门及其它相关领域担当重任。
一、招生专业
艺术学院目前设有 4 个本科专业: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艺术设计学 。
1. 音乐学专业
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本专业所含方向:
①音乐史论
②音乐理论
2. 音乐表演专业
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本专业所含方向:
①声乐演唱
②器乐演奏(含钢琴)
3. 舞蹈学专业
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本专业所含方向:
①中国民族民间舞
②古典舞
4. 艺术设计学专业
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本专业所含方向:
①产品造型设计
② 空间设计
③综合艺术与材料表现
④陶瓷艺术专业
⑤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
二、报名
• 报考条件: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学校招生标准的高中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学生。
• 我校 2008 年艺术专业考试报名采取 现场报名 的方式。考生本人携带 所在省统一专业考试合格证书(所在省未组织统一专业考试除外)、学校或单位介绍信 、 身份证 、 高考准考证 、 学历证明 (应届生持学校证明,往届生持毕业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半身 照片 3 张现场报名,以上证件需验原件,交复印件。
• 报考我校的艺术专业考生,我校只承认第一次考试的成绩,多次成绩无效。
• 港澳台侨地区艺术专业考生需报名参加我校广州考点专业考试,文化课参加联合招生考试
(详见《华南理工大学 2008 年港澳台侨地区招生细则》)。
•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 2005 】 236 号文,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广州考点报名
考试费 125 元 / 人,省外考点 160 元 / 人,复试收费待物价局批准。学费标准以广东省物价局收费标准为准( 2007 年我校艺术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 10000 元 / 人 ·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