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各省服装模特表演本科专业录取情况汇总
| 本科
|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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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
| 理科
| 文科
| 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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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283
| 273
| 231
|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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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 257
| 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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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 | 289 | 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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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 165 | 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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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 美术 328分
影视表演 320分
舞蹈表演 200分
| 美 术 242分
影视表演 258分
舞蹈表演 1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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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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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 林
| 298
| 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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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 宁
| 200
|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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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北
| 美术:
1.提前批:文科301分 2.三批:文科296分
舞蹈:
(1)本科提前批:文化281分,
(2)本科三批:文化276分
| 美术:
1.提前批:308分
2.三批:288分
舞蹈:(1)提前批:288分
(2)三批:283分
| 美术:229分
舞蹈:209分
| 美术:204分
舞蹈:184分
|
河南
| 服装表演模特类 310
| 艺术模特类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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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东
| 295
| 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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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
| 第一批为354分,第二批为331分
| 第一批为354分,第二批为33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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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 西
| 312
| 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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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 美术:300(延考区)
艺术设计:284(非延考区)
| 美术:300(延考区)
艺术设计:321(非延考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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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时装表演类210分(非延考区)
时装表演类190分(延考区)
| 时装表演类 160分(非延考区)
时装表演类 150分(延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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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 舞蹈: 510分以上;
| 舞蹈:424分以上.
|
美术普通班: 508分以上(含民族班);
| 美术普通班:479分(以上含预科班);
| 美术普通班:459分以上.
| 美术普通班:435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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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服饰艺术与表演 299(2批)
服饰艺术与表演279(3批)
| 服饰艺术与表演 286(2批)
服饰艺术与表演266(3批)
| 240
|
湖北
| 1.艺术本科(一)和艺术本科(二):文化295分;
2.艺术本科(三):文化265分;
| 艺术高职高专:文化2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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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 外省本科最低控制线200分,本省院校本科为314分,空乘36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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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308
| 305
| 264
| 257
|
浙江
| 338
| 335
| 270
| 240
|
福建
| 音乐类(服装与表演)292
| 音乐类(服装与表演)283
| 232分
| 224分
|
广东
| 一批:330分
| 24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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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批A: 282分
| 225分
|
二批B:265分
| 215分
|
三批A:228分
| 203分
|
三批B:200分
| 175分
|
广西
| 282
| 264
|
贵州
| 美术设计:357分
音乐表演:328分
舞蹈:306分 | 美术设计:331分
音乐表演:317分
舞蹈:280分 |
云南
| 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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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
| 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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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 210分
(本科提前批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考生艺术专业考试成绩优秀,经学校申请,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可降至180分。)
| 21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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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 272(汉语),208(民语) | 203(汉语)
200(民语) | 203(汉语)
200(民语) |
宁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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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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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 252(汉族),
189(少数民族)
| 256(汉族),
154(少数民族)
| 224(汉族),
161(少数民族)
| 210(汉族),
140(少数民族)
|
北京服装学院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
文化课:250
专业课:男85.67,女82.67
北京舞蹈学院
表演(服饰表演方向)
文化:240
专业:专业校考成绩90分以上者,高考成绩增加20分
特别说明:
针对广东、江苏高考科目及分值,按以下折算公式确定各专业分数线:
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 广东(600分)或江苏(440分)高考总分
高考总分(750分)
东北师范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分省招生计划
服装设计与表演
吉林:6
辽宁:2
内蒙古:1
黑龙江:1
河北:1
河南:2
山东:16
山西:1
黑龙江大学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
本省
要求文化课达到黑龙江省划定的艺术合格线(文理科均为271分),按在我校术科测试成绩录取(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167.17),术科最低排名第10名
外省
山东:10
文化课达到山东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按在我校测试成绩录取,艺术设计专业最低专业成绩为131.33分
齐齐哈尔大学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
黑龙江:10
安徽
文科:308分
理科:305分
专业:76.66
河北:8
文化成绩达到河北省艺术院校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投档考生的我校专业单独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专业:80.16
山东:9
文科 (专业)80.17分,(文化)295分
理科 (专业)83分,(文化)333分
江苏:3
文化:165分
专业:138分
湖北:4
湖南:4
广西艺术学院
(仅招江西,山东,河南,河北,湖南,湖北,云南,江苏,浙江,四川,吉林,辽宁,广东的考生)
艺术设计(服装与形象设计)男女各25,共50人
文科:300分
理科:289分
艺术设计(时尚造型与形象展示)共30人
文科:300分
理科:265分
云南艺术学院 (仅适用于云南)
表演(模特与服装造型)
文科:250
理科:230
四川师范大学
表演(服装表演、模特艺术)
山 西:2
文科:331
理科:332
辽 宁:2
文科:282
广 东:1
文科:267
河 南:8
文理:310
黑龙江:4
文理:271
山 东:28
文科:295
理科:290
湖南师范大学
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饰艺术表演方向)
文科:299
理科:286
吉林艺术学院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
文科:291(英语最低50)
理科:373(英语最低50)
甘肃政法大学
服装设计与表演
延考区:288
非延考区:理科321,文科 284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表演(时尚表演)
文化分:243分(其中江苏为170分)
吉林艺术学院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
吉林
文科:291(英语:50)
理科:373(英语:50)
黑龙江
文科:265(英语:50)
辽宁
文科:289(英语:50)
湖北美术学院
服装表演与设计
文化分:225
折算分:243.9
(分数线仅限于湖北省籍考生,考生文化分和折算分双过线即可录取)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策划)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高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即可,英语单科不低于50分
南昌航空大学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方向)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高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河北科技大学
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厦门理工学院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以下均为专业课成绩)
上海
文科:188
江西
文理均为:183
黑龙江
文理均为:176
江苏
文理:180
福建
文科:107.2
理科:110
山东
文科:164
理科:175
河南
文科:183
湖北
文理均为:124
湖南
文科:164
理科:165
江汉大学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区规定的同批次投档资格线以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湖北省考生实行自主招生,即由学校自主确定专业合格标准,自主确定文化录取分数线。
中原工学院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高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男女生将分别按专业课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南昌大学
艺术设计专业(模特表演与服装设计)
1. 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规定的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按专业成绩占70%和文化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科类(文/理)按计划录取。[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7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100]
2.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但专业成绩名列各考点专业成绩合格考生的前20%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可不受英语单科成绩限制。
青岛大学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
文化课成绩在达到其所在省份的文化课成绩控制线的基础上,并达到我校的文化课成绩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天津工业大学
表演专业(服装表演与营销方向)
(1)、有服装表演统考的省市,省统考必须合格;
(2)、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
(3)、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
(4)、分男、女,按照全国专业名次从高到低录取。
苏州大学
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
凡专业考试合格者,高考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北京城市学院
表演(模特方向)
1 、凡我院设点省份及内蒙古考生(吉林、河北、黑龙江表演类考生)只有取得我院专业合格证才可以报考我院专业,我院不承认其他院校成绩;其他省份我院只承认省联考成绩,取得省联考成绩本科合格的考生可报考我院本科专业,取得省联考本、专科专业合格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专科专业。
2 、表演类:凡我校未设点的省市,我校承认省联考成绩,录取原则参照各省市制定的录取原则;我院设点的省市,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后,表演本科、专科均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内蒙古大学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
高考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出档线者,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华南农业大学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
1. 取得各省联考合格证基础上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术科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广东省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术科考试;
2. 按术科分由高到低排名录取,术科分数相同时按文化科高低排名录取。
东北师范大学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
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本科一批控制线的60%(英语成绩须达到50分以上),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注:在全国模特大赛中获得前三名的考生,经学校审核合格可免于专业考试,但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南通大学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
(只招江苏、安徽、山东、辽宁和黑龙江省籍的考生,共25名)
专业考试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根据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州体育学院
舞蹈学(模特)专业
专业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划定的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哈尔滨师范大学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整体形象设计)
黑龙江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全省最低控制线和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按专业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外省
专业考试合格,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为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课总分含数学,下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200*60%+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40%
赣南师范学院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
1、设点考试省份(湖北、黑龙江、山西、湖南、山东、安徽、河南):在文化和专业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百分制)和文化成绩(百分制)7:3的比例计算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出现总分相同,先后按专业成绩、英语单科、语文单科、数学单科由高到低录取;
2、非设点省份:执行生源所在省投档录取原则。
郑州美术学院
服装设计与表演
我院承认考生所在省区美术统考成绩,请考生到我院设在各省区的咨询报名点报名或直接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办理报名手续。
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以专业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西安美术学院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
文化课计分方式:(文化总分为考生实际所得文化成绩总分)
1. 文、理科考生: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 个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3. 按形体测试成绩为主
东北电力大学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
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吉林省统考的美术类考生除外);依据各省招生办的文化课最低分数线,然后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也相同,以身高优先录取。
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
表演(时装表演与设计)
专业合格和文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原则上按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考成绩特别优异者例外。
沈阳师范大学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 分男女,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江南大学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
凡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户籍所在省(市)艺术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总分+文化总分。专业总分或文化总分前3名者优先录取。
广东工业大学
服装设计与工程(形象设计与服装表演方向)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取得当地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资格和我校专业考试合格成绩的基础上,先按我校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的60%,再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的40%。
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专业成绩合格后,文化课达到全国高考文化课成绩在省招生办划定的分数线上,根据志愿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温州大学服装学院
音乐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
录取方式为先录取省考专业再录取校考专业:
1、浙江省考生按照浙江省规定办法计算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均上线者,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60分以上。
2、黑龙江省、山东省、安徽省考生,根据生源省考试院有关政策,专业分和文化分均上线者,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50分以上。具体综合分折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总分(含数学)×30%+专业成绩(百分制)×7.5×70%。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服装设计专业(时装设计方向)
参加本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同批次省控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惠州学院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划定的同批次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
广东海洋大学
舞蹈编导(艺术模特)
考生除取得我校的专业合格证外还须取得所在省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才能录取,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录取控制线后,按照我校发放的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天津科技大学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营销与艺术表演)
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
考文化分总分和专业考试总分均超过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成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武汉科技学院
艺术设计(服装与表演方向)
湖北省内考生在文化课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湖北省外考生在达到当地省级招办的录取原则的要求下,按我校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60% + 文化成绩×40%。
注:专业成绩优异者,达到当地省级招办的录取原则的要求,可破格录取:
各省专业第一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不限分,均可录取。
各省专业第二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45分,均可录取。
各省专业第三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0分,均可录取。
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表演)
外省: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湖北省:我校实行自主招生,即我校按生源情况自行划定最低文化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
艺术设计学(服装设计与表演)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之上,按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根据各省划定的文化最低控制线,以专业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和文化成绩(按百分制折算)按6:4的比例折算成综合分(即,文化成绩×100×40%/文化满分+专业成绩×100×60%/专业满分=综合分)后,根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生计划的1:1录取。
浙江理工大学
艺术设计(时装表演及营销)
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排序,由教育考试院投档。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考生文化总分×40%+专业分×7.5×60%。
录取时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为特优级且文化成绩上线则不参加排序,首先录取。
闽江学院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
文化课成绩上各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表演(服装表演)专业
(只招山东省考生,女:30,男:10)
文化课成绩只要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20分之内,以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青岛理工大学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录取时根据各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根据考生成绩及报考志愿,从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
高考文化分总分和专业考试总分均超过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果考生所在省份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成综合分,按不同省份考生的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中华女子学院
艺术设计(模特与形象设计方向)
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专业课成绩平均分+文化课成绩平均分)
大连工业大学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各专业均制定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由高至低录取。
省份
| 外语
| 文化分
| 综合分
|
河北
| 60
| 300
| 123.27
|
山西(男)
| 65
| 320
| 131.54
|
吉林
| 50
| 320
| 129.86
|
内蒙古
| 45
| 320
| 135.94
|
黑龙江
| 男
| 60
| 300
| 128.41
|
女
| 60
| 300
| 138.49
|
山东
| 男
| 40
| 300
| 127.34
|
女
| 40
| 300
| 132.92
|
吉林
| 文
| 50
| 300
| 132.54
|
理
| 50
| 300
| 138.66
|
东华大学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服装设计)
艺术设计类综合成绩录取最低分:657.70分
注:艺术类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